为推动县、市、区延安精神进社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,5月6日,本会下发通知,对进社区活动提出四点要求。
一、加强宣传工作。(1)组织观看文献纪录片《延安延安》(市延研会已刻制有光盘);(2)开展“大力弘扬延安精神,坚持党的群众路线”为主题的宣讲活动;(3)利用社区网站、宣传栏开展宣传;(4)利用手机群发短信进行宣传;(5)向社区居民户发放相关学习资料;(5)利用“市民讲堂”宣讲延安精神;(6)利用纳凉文艺晚会等文艺形式进行宣传。
二、积极争取街办加强领导,明确专人抓好有关组织工作。在社区,可组建领导小组或指导小组,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。同时积极组建三支队伍:一是以“五老”(老党员、老干部、老模范、老教育、老军人)人员为主体的延安精神宣讲队;二是以社区工作者为主体的工作队;三是以社区志愿者和社会组织为主体的服务队。
三、建立弘扬传承延安精神的考核机制。县(市、区)延研会应主动与县(市、区)民政局加强联系,将延安精神进社区情况,纳入社区年度考核内容。一是考核“三个纳入”情况。看是否纳入社区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,是否纳入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,是否纳入社区建设“三年行动计划”软实力的建设内容。二是考核“三率”状况。包括延安精神的宣传教育覆盖率在社区不低于80%;社区志愿者的组建率、注册率占本社区居民人口10%以上;居民群众对社区的满意率达到80%。
四、办好试点。2012年,市延研会与东宝区延研会联合,在泉口街办的青山社区和龙泉街办金虾河社区办试点。今年,除这两个试点外,准备在掇刀、漳河两个区,各增加一个试点。各县(市、区)延研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,先选择1-2个社区办试点,待摸索出一定经验后,再在面上推开。(秘书处)